06版:普法巡礼 上一版 下一版

《江苏科技报·教育周刊》(双周刊,国内统一刊号CN32-0019),是江苏省唯一以社会立场透析当代中国教育的报纸。秉承“科技推动教育,教育改变人生”的理念,《江苏科技报·教育周刊》一直注意保持与教育前沿工作的密切联系,定位于教育宏观研究,兼顾微观探讨,注重教育文化生态的构建与引导,时刻关注鲜活的教育实态,着眼于教育文化的深层构建,努力赋予教育以深厚的文化内涵,致力打造中国最好的教育媒体。

国内统一刊号:CN32—0019
编辑部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48楼

第320期 总第5340期 2016年12月13日 星期二
返回首页
作者 内容  上一期  当前第320期  下一期
法治润童心———海门市教育局法治教育工作纪实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曹建松 赵丽娟 江伟民 发布日期:2016-12-19 11:24:42

    “白雪公主被坏心肠的王后用毒苹果毒死了,但白雪公主吃苹果的时候,知道她是王后么?白雪公主认识那个给她苹果的人么?”
“不认识!”
“那么陌生人给我们食物的时候,我们该不该接受呢?
“不应该!”
…………
跟随海门市教育局法制科科长赵丽娟走进少年宫幼儿园时,该园正在举行每月一次的法治宣传讲座,教师和法治宣传员用形象生动的童话故事、接近真实的情景再现,将枯燥乏味的法治知识变得雅俗共赏。而这,只是海门市教育系统推进校园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个缩影。
海门市教育局以增强领导干部宪法法律意识、提高法治思维为目的,重点抓好并不断优化青少年学生和广大教师的法治宣传工作,结合“法治宣传日”“廉洁文化进校园”文艺巡回演出等活动,开展贴近师生实际的实践活动,促使师生在活动中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法治教育抓领导
海门市教育局党委把研究落实依法治校作为办学的基本原则和目标,并列入局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从教育局到全市各校均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职能科室具体抓的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作出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对学校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目前,全市各校均设立了专门的法制机构——教育法制办公室,明确1名专职法制副校长主抓,配备了1~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依法治校具体事宜。同时全市各校均配备了由公、检、法、司各部门干部担任的兼职法制副校长,负责学校法治教育工作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法治教育有制度
为全力做好依法治校工作,海门市教育局逐步建立完善了一系列保障制度。
专题会议制度 教育局每年定期召开试点校长会议,布置依法治校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共同研讨依法治校的形势,认真梳理教育法制机构、人员配备、领导班子建设以及经费保障等工作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针对薄弱环节,有的放矢地改进工作措施。
责任督学制度 责任督学改变政府管理职能,加强对学校的监督指导。2015年,海门市确定创建江苏省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创建工作促进了挂牌督导工作的深入发展,成立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对挂牌督导工作实行直接管理,以充分发挥责任督学在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中的监督与保障作用。目前,海门市74所中小学校被划分为49个督导责任区,全部实现了挂牌督导。
检查通报制度 按照江苏省依法治校工作考核评估标准,每学期教育局对全市各校进行拉网式检查,随时掌握学校依法治校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召开会议,把检查结果向各学校公开,通过公开栏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法治教育见成效
自开展法治教育以来,海门市连续多年被评为市教育法制工作先进单位。今年该市又有18所学校通过南通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29所学校创建南通市依法治校先进校,先后共有53所学校通过南通市依法治校的创建。
在过去的两年间,法治宣传走进海门各个校园,“预防通讯网络诈骗”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学法小童星”“知法守法好少年”评比活动,“法治海门”法治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推荐活动……赵丽娟谈起市里的各项法治宣传活动滔滔不绝。
海门市教育局办公室里,一组组活动照片记录着海门开展法治教育活动的历程:海门市教育局在南通市教育局“模拟法庭活动评选”中的获奖照片;海门市实验小学警示教育馆的特色图片;法治微电影情景剧剧照;海南中学创建平安校园的活动场景……一张张各类法治活动的照片,一座座法治比赛中获得的金奖奖杯,无不诉说着海门市教育系统在法治宣传教育中取得的累累硕果。
今年,由海门市教育局主办的南通市中小学“德法伴我行”主题教育暨海门市首届法治宣传教育主题班会现场观摩活动,获得了南通市领导的好评和赞许,得到了海门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许新海的高度肯定。许新海认为,海门市教育系统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真正使每一位学生做到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德法并育,使法治教育深入到了每一位学生的心中。
海门市法治教育工作正“润物细无声”地走进每一所学校,浸润着每一位学生的内心。海门市教育局将努力走在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前列,为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更大的贡献。

 

发表评论
评论标题:
评论内容:
(500字符)
验证码: 看不清楚,请点击我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江苏科技报·教育周刊》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编辑部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48楼
ICP备案编号:ICP备案编号:苏ICP备05076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