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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6期 总第4142期 2011年01月1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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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孝道”拟立法是教育的失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1-01-14 14:33:29

     新闻事件:近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工作已基本完成,民政部将于近期上报国务院法制办。民政部副巡视员吴明透露,老年法此次修订草案在“精神慰藉”一章中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新修订的老年法草案内容引起了舆论关注。(《山东商报》1月5日)
     古人云“百善孝为先”。当最基本的社会伦理必须要靠一部法律来维系时,不禁让人汗颜,可见社会道德底线的整体沦落已经不证自明。
     社会学家潘光旦在评价近代的所谓新式教育时曾说,近代教育有许多对不起青年与国家的地方,尤其是教育没能使受教育者做一个人、做一个士。中国的教育没能跳出三个范围:一是平民教育或义务教育,目的只在普及、识字,教大众会看简单的宣传文字;二是职业教育或技能教育,只教人学些吃饭本领;三是所谓人才教育,只不过培养一些专家或文官。三者都和做人之道离得很远。
     “孝”,理应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发自内心的情感,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国家一直在提倡“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何谓“以人为本”?除了在尊重学生的基础上还应该让学生学会去尊重别人,父母是自己最亲近的人,如果连孝敬父母都需要靠立法强制,那么尊重别人怕是更难做到吧!
     如今这种功利的、利己的教育,让“以人为本”成为了口号和形式,以至于孝养父母这个社会最基本的伦理道德,都要请法律出山,这不能不说是教育的失败。
(张   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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