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红领巾寻访党的足迹”活动 泰兴市“双承诺”破解行风建设突出问题 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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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统一刊号:CN32—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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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期 总第4212期 2011年04月1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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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双承诺”破解行风建设突出问题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1-04-20 16:28:39

     本报讯    近日,泰兴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组织开展“学校向社会承诺、教师向家长承诺”的“双承诺”活动。活动着力发挥思想教育、使命感召和人格力量的杠杆作用,从正面角度引领全体教职工进一步规范行为、升华师德,大力推动省教育厅“两三年内解决师德建设突出问题”的庄严承诺在泰兴地区的全面落实。
     “学校向社会承诺”着眼于积极履行依法治校的主体责任,四项承诺内容如下:1.严格规范收费行为。执行上级部门教育收费政策,设置教育收费公示栏,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举报,确保不发生违规收费行为。2.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坚持施教区内免试入学政策贯彻落实不走样,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招生选拔考试。3.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全各门课程。坚决执行“五严”规定,努力减负提质增效。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不设置“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着力推进教育公平。4.严格规范从教行为。贯彻落实《泰兴市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泰兴市师德建设“十条禁令”》,要求全体教师向所有家长当面作出师德建设承诺。强化师德建设考核,把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奖惩、聘任的重要依据。
     “教师向家长承诺”着眼于积极承担规范从教的第一责任,十条承诺内容如下:1.不旷工、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从事炒股、游戏、聊天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2.工作日中午不饮酒,不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不在学生活动场所吸烟。3.不着奇装异服,不化浓妆或佩戴夸张饰品进入校园。4.不讽刺、挖苦、歧视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5.不收受家长钱物,不利用教师职业谋取私利。6.不私自收费或向学生、家长推销书籍、刊物、教辅材料等有价商品。7.不私自在校外兼课,不参与或变相参与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8.服从工作安排,做到工作不敷衍失职,不在学术、考试、职评等方面弄虚作假。9.不非法参与游行、上访或故意歪曲、捏造事实诽谤集体或他人。10.不参与赌博,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努力在思想上、政治上、作风上和行为上,进一步筑牢遵规守纪、令行禁止的防线。
(季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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