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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期 总第4212期 2011年04月1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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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新规虽无新意,却不乏善意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1-04-20 16:34:40

     新闻事件:据4月1日《华商报》称,陕西省教育厅出台《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督查办法》,规定小学高年级作业量不得超过1小时,超量的作业,学生和家长有权拒绝写。同时,不能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
     陕西省教育厅近日印发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督查办法》,规定: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它年级学生(以中等水平学生完成作业时间计算)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学生平均水平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不得超过2小时。《办法》同时规定学校学科教研组必须坚持每周研究一次学生作业布置,年级组每周在会商平衡的基础上,提出学生作业周布置计划,经主管校长签字实施;教师布置作业必须坚持“精选、先做、全批、讲评”原则;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
《办法》还宣布,学生和家长有权拒绝完成超过规定时间的作业量,不允许学校和教师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另外,《办法》还要求,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不得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县(区)、学校、班级、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
     减负新规一出台便惹来无数争议,现在很多教育工作者看到减负之类的说词,已经不觉得新鲜,更甚者觉得是老生常谈,不值得再去深究。因为中国的教育体制的本质决定了中国的学生不可能真正而全面地去享受素质教育,每次的减负政策无疑成为了一时的口令操作。但是笔者却觉得有关“减负”的现行工作无疑是值得欣慰的好事情。
     或许,所谓的“作业量不得超1个小时”是个模糊概念,很难去具体操作和监督,执行起来也会有难度,这无疑成了不少人质疑的由头。其实,在当前应试教育大行其道、学生课业负担积重难返的情况下,出台这样的规定也是需要勇气的,这对学生、对教育都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
     “减轻学生负担”已经喊了若干年,很多时候只是停留在口头上。现在,终于有一个地方真正行动起来,把口号变成了“白纸黑字”。即使1小时作业量的“上限”似乎有点刻板和无新意,学生和家长拒写的“权力”也有让人怀疑,但以“试点省份”的形式推出减负新规,可见减负之形势非同一般,亦见相关部门的决心,这就是一种进步。仅凭此,公众就应给以鼓励和支持。
     既然是试点,那么公众就不该太绝对地去看待,应以理性旁观,共同努力和监督,促进试点工作的成功。而不该斤斤计较“作业时间不得超过1个小时”的可操作性,钻牛角尖,更不该误读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督查办法》的善意,这样不利于对孩子权益的保护。
     当然,给中小学生减负,需要多措并举。它涉及的不仅是基础教育问题,更有中国教育制度下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及孩子们未来的走向和发展。显然,这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周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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