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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6期 总第186期 2010年01月1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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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推进素质教育督导方案”出台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周 磊 发布日期:2010-01-21 14:16:39

          近日,省教育厅出台了《全省普通高中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督导方案》,根据方案,省教育厅将派出督导组从2010年开始对全省各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进行督导评分,并根据评分结果对等级为优秀的普通高中学校授予“江苏省普通高中推进素质教育先进学校”荣誉称号,给予表彰;对等级为不合格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
         据悉,督导组将由熟悉教育管理、精通教学业务、享有较高社会信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的省督学、省政府教育督导团专家组成员和有关专家组成。督导评价以资料审核和督导组现场评价方式为主。省级督导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向被督导普通高中所在地市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督导通知。被督导普通高中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被督导普通高中在督导组到达前一周内通过网站等有关方式向社会、家长公告。
        督导组到达后将开始为期两天的督导评价,具体包括听取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汇报,学校对得分情况进行说明,回答督导组提问;随机听课,检查课程计划落实情况、教学管理和教学行为;察看各类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以及校园环境等;查阅与指标相关的日常管理资料与统计资料;召开座谈会。根据需要分别召开学生、教师(含中层干部)、学生家长、社区人员座谈会,并通过个别了解、问卷调查、电话访谈等形式深入了解情况。
        根据《方案》,督导组最后将讨论评议,评定得分,形成意见,并向学校反馈。根据评分结果,省教育厅将对等级为优秀的普通高中学校授予“江苏省普通高中推进素质教育先进学校”荣誉称号,给予表彰;对等级为良好及良好以下的普通高中学校,限期整改;对等级为合格的普通高中学校,对校长进行告诫谈话;对等级为不合格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                         
(周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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