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我们时常能在大街小巷见到快递员的身影,他们四处奔走,为千家万户送去所需物品。其实,快递这一行业的雏形早在几千年前就已形成。我们常在影视剧中看到“八百里加急”等字眼,那么你知道八百里加急究竟有多快吗?
并非日行八百里
邮驿,我国古代的快递方式;驿骑,古代乘马送信、传递公文的人;驿站,供传递情报的官员休息、换马的场所。一般情况下,每隔20里就会有一个驿站供送信之人食宿、换马。可以说,除了飞鸽传书之外,邮驿算是古代传递消息最快、最可靠的方式了。
没有现代发达的路网,更没有高铁、飞机、汽车这种速度快的交通工具,要想完成传送信息的任务,大部分时候只能依靠驿站。“一驿过一驿,驿骑如星流。平明发咸阳,暮及陇山头。”这是唐代诗人岑参作的一首诗,诗中将传递公文的驿骑比作流星,可见当时送信之人行进速度之快。
据《大唐六典》记载,唐朝鼎盛时期全国的驿站加起来有1600多个,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高达两万多人,可见其规模之大。与如今的普通快递、加急快递类似,古代的邮驿制度也有着明确的分类标准,八百里加急便类似于现在需要立即处理的特急件,一般只为朝廷服务,普通百姓没有这个权利。
但事实上,所谓的八百里加急也并不是一人一天行进八百里,只是用来表达紧急情况下的信息传递。送信人在收到标有“马上飞递”等字样的公文信件时就必须使用快马,加快行进速度,至少要以每天三百里的速度前进,力求使用最少的时间将信息传达到位,行进速度随任务紧急程度而变化。
据史料记载,我国古代传输情报只有一次真正达到了日行八百里,那便是清末年间,同治皇帝为了尽快铲除慈禧太后的心腹安德海,采用八百里加急的速度将处斩他的圣旨送到了地方官员手中,及时除掉了这个心腹大患。
刑罚严苛,一旦犯错后果严重
通常情况下,需要快速加急传递的消息都十分重要,或涉及机密,或军情紧急。一旦出错,经手的人员必将受到惩罚。
唐朝法律对邮递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错误及惩治措施都规定得十分详细。比如驿站的负责人叫作“驿长”,他们每年都需要统计驿马的死损情况,如果马匹被饿死就需要自己赔偿;若驿长私自减去驿站人员或马匹数量,则会被杖责一百;文书晚到一日杖责八十,两天加倍;泄露机密者或导致严重后果者甚至会被判以绞刑……
《唐国史补》就曾有过记载,一位签发公文的官员本该将处理一位囚犯的文书发往河北、岭南两地,但因其自身疏忽,漏发了一处,导致事发之后官职被罢免。
不同紧急程度的文件使用的马匹级别也不同,像八百里加急这种最高级别的文件所需的送信人和马匹都是精心挑选出来的。当速度达到一定强度时,对人员和马匹来说都是一种考验,往往是拿命在拼。即便如此,在严苛的律法下他们也丝毫不敢耽误一点时间。
为何土匪强盗对其避之唯恐不及
其实古代的驿站功能同现代的高速服务区类似,是作为补给、休息的场所,一般建立在城外郊区、蛮荒之地。那么有人会觉得奇怪,古时天下动荡、不太平,荒郊野外更常见土匪强盗烧杀抢掠,但为什么没人敢打劫送信人呢?
原因其实很简单。首先,能动用八百里加急的情况并不多见,一般来说送信人会佩戴御赐之物,诸如腰间绑着象征皇家的黄色旗帜,彰显其身份,而土匪大多欺软怕硬,最多抢劫一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商贾路人,并不敢堂而皇之地打劫朝廷人员,否则无异于送死。《大唐六典》中就有记载,耽误或劫持八百里加急文书者,罪加三等。在如此严苛的律法下,这些土匪强盗自是不敢轻举妄动。
其次,送信之人为减轻负担,通常都是轻装上阵,衣食均在驿站解决,不会随身携带大量钱财,没有打劫的意义。
此外,八百里加急的明显特点就是速度快,面对如此迅疾的马儿和送信人,怕是土匪出现时也只能看到马儿奔腾后扬起的灰尘了。
随着时代的发展,原本作为信息传递的驿站越建越多,人浮于事,明思宗朱由检在1628年对驿站进行了改革,裁撤了不少人员。李自成便是被裁撤的驿卒之一,这或许也是他后来发动农民起义的诱因之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