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参与氛围促进自主探究让数学课堂焕发生机 数学课堂应实现学路和教路的和谐统一 浅谈诗意语文与诗意课堂
学科前沿 上一版 下一版

《江苏科技报·教育周刊》(双周刊,国内统一刊号CN32-0019),是江苏省唯一以社会立场透析当代中国教育的报纸。秉承“科技推动教育,教育改变人生”的理念,《江苏科技报·教育周刊》一直注意保持与教育前沿工作的密切联系,定位于教育宏观研究,兼顾微观探讨,注重教育文化生态的构建与引导,时刻关注鲜活的教育实态,着眼于教育文化的深层构建,努力赋予教育以深厚的文化内涵,致力打造中国最好的教育媒体。

国内统一刊号:CN32—0019
编辑部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48楼

第209期 总第4201期 2011年03月22日 星期二
返回首页
作者 内容  上一期  当前第209期  下一期
数学课堂应实现学路和教路的和谐统一
来源:海门市包场中心小学 作者:朱丽萍 发布日期:2011-04-07 10:04:51

     新课程改革以来,课堂上关注的大多数是学生的活动,学生的主体作用得到了空前的体现。而教师却是不敢讲、不敢动,唯恐自己不当的言行影响到学生主体作用的发挥和“学路”的进展。其实,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和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发挥主导作用并不矛盾,教师要充分发挥出自己组织者、引导者和参与者的角色,该出手时就出手,实现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的和谐统一。
     一、案例链接
     五年级数学的一节市级教研课《认识小数》,教师要求学生自主梳理该单元的所有知识点,时间预设为15分钟。8分钟过后,师生开始交流。学生热情相当高涨,发言者达几十人,每个人都在表述自己整理的内容,“老师,我还有……”的声音不绝于耳。25分钟后,老师才结束了本环节。结果,本节课的课堂作业未能完成。
     二、分析诊断
     教师设想的是通过学生自主整理的环节,对本单元知识点进行梳理,然后展示整理成果,再进行补充完善。学生学习热情很高,对于同学的发言补充很多,但其实有些内容是雷同的。教师应该果断地对他们的发言进行评价,如“你的发言和××是相同的。”“谁还能有不同的方法?”等等,这样就可以节省交流时间,为其它环节的开展奠定基础。
     三、对策探索
     以学定教是教学的统一趋势。当代教学研究新成果表明,教与学是一个辩证统一体,不能偏废其中任何一个。教学必须是一个完整的关系结构。应该做到学为主体,教为主导,实现“学路”“教路”和谐统一。
     (一)教师一定要保障学路优先
     新课程强调“学路”优先,“以学定教”,教师要跟着学生走,学生是课堂的主人。课堂要求真正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学路优先原则意味着教师的根本作用在于“导”而不在于“教”,教师如何导,取决于学生如何学。为了使学路优先原则在课堂上得到落实,教师要允许学生走几条不同的学路,并在教学中通过一系列的活动进行指导并拓展优化学路。在教学《平行线》一课时,一位教师设计了以下的环节。
     1.学生用两根小棒在空中表示两条直线的位置关系。
     2.教师选取四种情况画在黑板上。
     3.学生讨论,对四种情况分类。
     4.师生共同评议分为两类。
     5.自学课本,平行线属于哪一类?
     6.巩固练习。
     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完全是组织者和指导者,学生则在活动中处于主体地位。
     (二)不能忽视教师点拨和引导作用
     课堂教学旨在为学生指导正确的思考方向,引发学生自身的学习内驱力,发挥学生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数学教师要运用自己的智慧和能力,创设条件和情境,充分发挥主导作用,鼓励学生运用已有的知识去不断地探索、寻求新知。
     1.教师要精心设计问题
     问题是课堂运行的动力。课堂提问既是促进学生思维,实现教学目标的基本控制手段,又是教学艺术的具体体现。精心设计富有情趣的提问,能收到激发兴趣、唤起情感和激活思维的效果。如在教学《直线与线段》时,教师先任意出示一些线,提问:“你能按一定的标准把这些线分类吗?”学生提出了好多的分类方法。教师再提问:“对以上分类方法有什么疑问吗?”在学生提出一些比较有价值的问题后,教师再让学生挑选问题探索和讨论,最后得出答案。接着再提出新的问题……学生在教师有步骤的引导下,不断地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既获得了新知,又培养了能力。
     2.教师要适时指导评价
     在新课程理念的引导下,教师己经意识到在实际教学中要尊重学生的思维,尊重学生的思想,强调要以学定教。但这里需要明确指出:尊重学生的思维不等于让学生放任自流,教师对于教导学生进行数学知识的建构具有重要的引导和指导作用。在前面的案例中,教师如果能果断地发挥自己的引导作用,对学生的发言进行合理的指导,要求学生表述有价值的内容,则可避免相同层次内容的轮番表述。
     学路和教路的和谐统一关系,其实就是强调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理念,就是要探究学生主体作用与教师主导作用的最佳结合点。从而掌握增强教学实践活动中的可操作性,使主体、主导作用得以充分体现,激发教师热情,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发表评论
评论标题:
评论内容:
(500字符)
验证码: 看不清楚,请点击我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江苏科技报·教育周刊》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编辑部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48楼
ICP备案编号:ICP备案编号:苏ICP备05076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