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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8期 总第4717期 2013年11月2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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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多元化评价方式的品德学科教学思考
来源:无锡市广新小学 作者:扶银芬 发布日期:2013-11-26 15:40:30

       随着教育研究的深入和教育思想的转变,品德课程的评价理念也应运而生。品德与生活(社会)课程标准指出,评价不在于对学生品德与社会性发展水平做出终结性的评定,更不是利用评价结果对儿童进行比较与分等。我们应该建立一种基于真实生活情境的多元化评价体系,并针对体系中个性因子进行评价,让学生在现实生活中的言行获得评价。这种多元化评价机制与新课程《品德与生活(社会)》学科评价机制。在精神上是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即在真实生活中,以生为本,尊重学生个体的差异性,允许并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
       一、评价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品德与生活(社会)课程标准指出,评价不在于对学生品德与社会性发展水平做出终结性的评定,更不是利用评价结果对儿童进行比较与分等为依据。应该坚持“以生为本”“立足过程,促进发展”的新理念,以考查方式代替传统考试成绩,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二、关于评价内容
       区别传统唯成绩评价机制,现行小学品德学科成绩改革可以从“知识能力”“实践运用”“情感态度”三个方面予以综合评定。
       (一)知识能力
       知识能力评定,各年级采用整体等级制评定,分别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评定要求:
       参照品德课程标准“内容标准”的要求,细化各年级具体知识能力评定内容。
       2.评定标准:
       优秀:正确率90%以上。
       良好:正确率80%(含)~90%。
       合格:正确率60%(含)~80%。
       不合格:正确率60%以下。
       (二)实践运用
       实践运用着重考察学生从不同的角度观察、认识、分析社会事物和现象,对生活中遇到的道德问题能否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实践运用可用累积方式记录学习成果,采用等级制整体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标准同上)。
       1.评定要求:以学生平时参与课堂教学活动的表现以及参与各种课外的社会实践活动的表现及交流能力、合作能力作为主要依据。
       2.评定标准:
       优秀:具有优秀的生活和行为习惯。
       良好:具有良好的生活和行为习惯。
       合格:具有较好的生活和行为习惯。
       不合格:生活和行为习惯差。
       (三)情感态度
       1.评定要求:情感态度评价内容分为“学习态度”“爱好特长”两方面,具体评价方式采用量化评分为主语言定性为辅的评价方式。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采用等级制整体评定,具体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评定方法:由于学生的行为规范不但涉及校内,有些行为延伸到校外完成,所以成绩的评定主要采用“家校共评,加和平均”的方式进行,另外学习团队评分还采用“学生自评、互评”方式进行。
       (1)评定内容(如下表):
       (2)评定标准:
       ①分项评价:每项均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②综合评价:
       优秀:分项累计不少于总分值90%。
       良好:分项累计不少于总分值80%。
       合格:分项累计不少于总分值60%。
       不合格:分项累计低于总分值60%。
       对小学生的社会生活评价机制与传统的课堂教学,在小学的品德综合成绩评定中同等重要,在规范小学生的日常的行为规范方面,甚至比课堂教学甚至更易取得效果。但评价体系本身就是把双刃剑,只有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填充评价新内容,夯实评价基础,才能真正促进学生行为规范的正能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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